1  防爆烘箱内严禁用明火发热元件进行加热,防止由闪火而引起爆炸。加热管表面流经有机蒸汽情况下,其表面*高温度不得超过有机蒸汽的自燃温度。 电气控制系统不得有引起跳火的元器件。如不得不用时必须布置于箱体外并对此部分电器加以正压通风。


2  箱体的控温和超温控制系统必须可靠,确保箱内温度不会超过有机蒸汽的自燃温度。必要时应采用连锁设计、双重独立超温保护和超温喷淋降温系统等。


3  箱体结构必须有能量释放部分(如安全门等)。这是控制爆炸对环境危害的一种辨证方法。只要结构设计许可,其开启压力应尽可能小而开启面积尽可能大。